近日,洛陽印發《洛陽市澗河岸線保護與利用規劃》,對澗河洛陽段57.28公里干流河道兩岸岸線保護利用進行系統規劃,更好滿足高質量發展對持久水安全、優質水資源、健康水生態、宜居水環境、先進水文化的需求,讓澗河岸線成為人水和諧的生態發展空間。
澗河為黃河二級支流、洛河一級支流,發源于三門峽市陜州區觀音堂,在新安縣鐵門鎮進入洛陽境內,流經新安、西工、澗西三個縣區,于上陽宮區域匯入洛河。經過多年治理,澗河洛陽段全線達到50年一遇防洪標準,河道基本功能、自然形態得到有效恢復。
“河道岸線是生態涵養、供水排水、旅游服務、城市建設的重要空間載體,必須正確處理好保護與開發的關系。”洛陽市水利局負責人表示。此次發布的岸線規劃規劃期至2030年,綜合防洪河勢、生態控制、經濟社會發展等因素,以著力解決河湖突出問題為導向,劃分岸線保護區、岸線保留區、岸線控制利用區和岸線開發利用區等四類分區,開展分類保護利用。其中,保護區、保留區、控制利用區占比達67%,開發利用區占比約33%。
按照總體管控要求,岸線保護利用將以保護為主,對于已利用的岸線資源,逐步建立岸線資源管理的退出淘汰機制,持續整治只占不用、多占少用等使用效能低下現象;實行岸線資源有償使用,利用經濟杠桿作用,提高岸線利用效率;與岸線功能區管理要求不符的已有開發利用項目或設施,不得在現有規模上進行改建、擴建;嚴重影響防洪、水質及水利設施安全的,應逐步進行清退或搬遷。
具體來說,針對防洪和生態功能重要的岸線保護區,禁止建設可能影響防洪安全、河勢穩定及分蓄洪區正常運用的建設項目,禁止新建、擴建與供水設施和保護水源無關的建設項目,禁止設置排污口。
針對生態敏感、暫不具備開發條件的岸線保留區,原則上暫不開發,可允許開展河道工程建設、生態建設、取水工程建設及跨河橋梁設施等建設,禁止其他岸線開發活動。
針對城市建成區等岸線控制利用區,重點要嚴格限制建設項目類型和控制其開發利用強度,理清開發與保護的關系,科學推進以生態環境改善和水安全保障為主的社會公益性項目。
針對河勢基本穩定、岸線利用條件較好的岸線開發利用區,要根據岸線保護和沿河湖地區經濟社會發展需要,在不影響防洪安全、供水安全、水生態環境的前提下,按照節約集約利用的原則,科學合理開發利用,充分發揮綜合效益。
“空間完整、功能完好、生態優美的河湖水域岸線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和公共資源。”洛陽市水利局負責人表示。下一步,水利部門將認真落實河湖長制,進一步強化岸線保護、規范岸線利用,更好統籌發展和安全,著力構建人水和諧的河湖岸線空間管理保護格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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